法律分析:
新生婴儿在办理入户时,可以跟随父亲或者母亲中任何一方。但是与之配套的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需要满足一定的优先顺序:1、其中一方是个人户,另一方是集体户,则只能上在个人户上;2、双方都是集体户,但一方是单位集体户,一方是人才市场集体户,则只能上在单位集体户;3、其它各种情形,可以随便上在任何一方的户口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