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规定,以户为单位,子女不能享受产权,只有在父母百年后,若宅基地上有房产,则子女才能继承,否则不能继承。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则属于跟财产相关的权利,只要承包期未满,继承人属于农业人口,就可以继承,不受分户头的影响。如果有两处宅基地可分两户。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一户一宅,在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女不能享受产权(家庭成员协商约定只对内部有效),父母百年后,如果宅基地上有房产的,子女都可以继承,如果只有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不是土地的所有权,但属于跟财产相关的权利。其继承与其它财产的继承权是相同的。只要承包期未满,只要继承人属于农业人口,就可以继承。不管是否分户头,都不影响继承。如果有两处宅基地可分两户。
拓展延伸
户口本分户是指将一个家庭的户口本分成两份或多份,以便于管理和使用。如何办理户口本分户呢?首先,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委会咨询相关政策,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其次,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征收费、印刷费等。最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办理,通常需要几个工作日。在办理户口本分户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申请顺利完成。
结语
农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子女不能享受产权,只有父母百年后,宅基地上有房产的子女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跟财产相关的权利,只要承包期未满,继承人属于农业人口,就可以继承。户口本分户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委会咨询相关政策,并提交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