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工作没收入并不是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理由,即使没有工作抚养费也应支付。无经济收入可用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经济困难可请求减少给付。拒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如离婚协议不执行需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无工作没收入并不是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理由,即使没有工作抚养费也是应当支付的。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拓展延伸
如何确保离婚后女方能够合理支付抚养费?
离婚后,女方无法支付抚养费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但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确保她能够合理支付。首先,女方可以寻求就业机会,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从而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她可以积极寻找工作,提升自己的技能,参加培训课程,增加就业竞争力。此外,女方还可以与前夫协商制定合理的抚养费支付计划,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和孩子的需求,达成共识。如果女方确实无法支付抚养费,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减少或豁免抚养费的支付。法院将根据双方的情况做出公正的裁决,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总之,通过积极就业和与前夫的协商或法律途径,女方可以确保能够合理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的成长和生活需要。
结语
无工作没收入并不是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理由,即使没有工作抚养费也是应当支付的。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下,可请求减少给付。拒不交纳抚养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单位或个人应协助执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不执行需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履行义务。女方可通过就业、协商或法律途径确保合理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