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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岁的老人有自己的工作,身体健康,一个月要和儿子支付200元的赡养费,不给就告诉儿子

2024-06-02 来源:意榕旅游网

赡养费支付时间与条件:根据具体情况,赡养费支付应从父母退休年龄开始,其中一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即应支付。根据《民法典》1067条,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成年子女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法律分析

1、赡养费从如下时间开始支付:老人中有一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即应当支付赡养费,且实际开始的时间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是在其父母达到退休年龄也就是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时会认定其缺乏劳动能力。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拓展延伸

老人的赡养费之争:一位身体健康的57岁老人要求儿子支付费用

在这个题目中,一位身体健康的57岁老人要求他的儿子支付赡养费。这引发了一场关于家庭责任和经济义务的争议。老人坚信,他的儿子应该承担照顾他的责任,并支付每月200元的赡养费。如果儿子不履行这个义务,老人将告诉他某种信息,可能是关于他们之间的关系或者其他事情。这个争议凸显了家庭关系中的经济和道德问题,同时也反映了老人对自己权益的维护和儿子对家庭责任的认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双方进行理性沟通和妥协,以找到一个平衡的解决方案,同时尊重老人的需求和儿子的经济能力。

结语

在这个家庭责任和经济义务的争议中,双方需要进行理性沟通和妥协,以找到一个平衡的解决方案。老人坚信儿子应该承担照顾他的责任,并支付赡养费。这个争议凸显了家庭关系中的经济和道德问题,同时也反映了老人对自己权益的维护和儿子对家庭责任的认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尊重老人的需求,同时考虑儿子的经济能力,以达到相互理解和和解的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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