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的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
一、国家赔偿款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吗?
国家赔偿里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应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等。
二、我国国家赔偿中的金钱赔偿是指什么
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具体讲,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及生命健康权的;
(2)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经灭失、拍卖,恢复原状、返还财产已不可能的。
(3)侵犯受害人的财产权,其财产已被损坏,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有重大困难的;
(4)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与法律规范相抵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