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中国刑法。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中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中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一、免予刑事处罚是不是有罪
免予刑事处罚是有罪。
既然法院判决构成犯罪那就不是无罪,而是有罪判决,免于刑事处罚是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如下: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3、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于处罚;
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公民在国外犯罪怎么处理
根据《刑法》第七条的规定,公民在国外犯罪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刑法》第十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