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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如何进行事实婚姻离婚?

2024-05-14 来源:意榕旅游网

事实婚姻的主旨:事实婚姻不能办理离婚手续,财产分割应照顾妇女和儿童利益,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法律分析

一、事实婚姻应该怎么离婚

1、事实婚姻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我国法律目前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只要没有登记结婚,未婚男女同居也只能是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一般不存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事实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1、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2、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3、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三、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结语

事实婚姻的离婚手续较为特殊,因其并非合法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只有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自愿离婚,并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方面达成一致协商的情况下,方可办理离婚手续。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应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进行,兼顾妇女、儿童利益,并考虑财产情况和双方过错程度,进行合理分配。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以及其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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