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的构成要件:
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首要特征是其主体构成上的复数性;
2、过错的共同性。特殊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即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
3、结果的同一性。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
4、责任的连带性。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任何加害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
共同侵权的情形有:
1、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
2、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数人既没有共同故意又没有共同过失,实施的行为直接结合,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
3、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就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
4、团伙成员的侵权行为,团伙组织的成员的集合行为,该集合行为可以归责于该团伙,则该团伙的成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