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流程。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原户口迁移业务“川渝黔”片区内的通办工作仍按《关于开展“川渝黔”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暨迁入地“一站式”办理工作的通知》(黔公治〔2021〕470号)施行。
2:办理范围。全国范围内的迁移业务“跨省通办”仅适用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5个项。原户口迁移业务“川渝黔”通办范围不变。:3:办结时限。符合落户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
办理须知
一服务适用对象及办理流程
适用对象:
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办理材料:
_ 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_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_ 新生儿父(母)《结婚证》
_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
受理地公安机关收取证明材料原件后,扫描成电子文档进入本地业务办理系统,同时将申请信息及电子版材料流转至拟入户地公安机关。
受理地公安机关将暂时留存《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其他材料当场退回。
2审核登记
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受理地公安机关传输的申请办理信息及相关材料后,根据拟入户地新生儿入户政策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结果至受理地公安机关。
3
入户确认
受理地公安机关在收到拟入户地公安机关反馈的确认信息后,在1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办理入户信息确认手续,并领回《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正联,副联由受理地公安机关保存。
如果入户申请不符合拟入户地的入户政策规定,则不能办理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手续,需要申请人返回户籍地申办理。
4
《居民户口簿》打印
新生儿入户信息确认后,受理地公安机关将在新生儿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上直接打印新生儿户口信息,并加盖户籍地“户口专用章”。
二
相关区别及注意事项
1
此次“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优化升级,其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_ 主要区别是:对已经登记入户的新生儿《居民户口簿》送达方式不同。
★(旧)“缴旧寄新”模式: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缴销旧的《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公安机关邮寄新的《居民户口簿》。
★(新)“直接打印”模式:经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的新生儿入户信息,可以直接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打印新生儿入户后的《居民户口簿》,无需再由户籍地公安机关邮寄送达,减少送达《居民户口簿》的时间。
2
适用对象和办理材料有区别吗?
_ 适用对象:在上海市,江苏、浙江、安徽省全域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四地户籍居民,父母双方同民族,婚内生育,随父(母)在长三角区域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
_ 办理材料: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
居民在申请该项业务时,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办事群众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中途不可取消;
第二,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服务,须符合新生儿拟入户地的入户政策规定;
第三,流程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至受理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信息确认手续、打印新生儿的《居民户口簿》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