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有法律规定子女必须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但是如果子女没有成年,只能和父母住在一起,因此户口必须是共同户口簿。如果已经成年,自立门户,有自己的住房,就要把户口迁移到自己居住地。不能把已经分户的孩子户口迁移回来。父母的户口可以与子女在一起,也可以老人户口在一起,而不与子女的户口在一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