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当事人成功注册后,凭注册帐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预立案系统,提交各种立案材料的扫描件,并查看预立案答复情况。
2、法院立案庭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并在网上预立案系统作出答复。
(1)对申请立案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答复“可以立案”,并告知当事人诉讼费金额。
(2)对因申请立案材料欠缺而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需补充的材料。
3、申请网上预立案的当事人在获得法院“可以立案”的答复后,在七日内,带齐与网上提交一致的立案材料,到作出答复的法院的立案庭办理正式立案手续。
立案庭对当事人带来的申请立案材料与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审查,经审查确认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妥立案手续。
一、网上立案操作流程
网上立案流程:首先登陆本地法院网;注册并登陆;选择创建网上立案;选各区法院、民事、起诉、他人申请;上传本人正面照、身份证正反面;添加原告、被告、证据信息;上传起诉状、当事人身份信息、委托书、代理人执业证、证据材料;最后提交。证据材料有一份能通过就可以,不必全部上传。网上立案后,接到法院通知后,请于五日内带纸质卷宗到我院办理现场立案手续,并在法院缴纳诉讼费用,逾期网上申请将被驳回。网上立案后,因系统原因,相关信息法院于次日收到,请不要在网上立案的当日来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法院管辖的案件将被驳回。
二、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向法院起诉的基本流程: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