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一般情况下是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但是如果是遗失或者补办的话,那么公民则可以在其他所在地办理身份证。一、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吗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也有法律规定,第一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自2013年以后,以二代证为主,全国尚未换证的公民还有很多。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同时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自愿登记指纹信息,从2013年起,在全国部分大中城市户籍派出所先期试行身份证自愿登记指纹信息工作。二、身份证被冒用,该怎么办社会上对居民身份证信息泄露问题比较关注,主要集中于各种匪夷所思的后果:无法注册12306账号,莫名其妙“被法人”“被董事长”,不知情受雇于某企业,等等。不少人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无缘无故要花许多时间、精力、财力证明“登记的‘我’不是真的我”的问题。这类事件的源头,一方面是持有者没能很好地保管自己的身份证,一旦丢失,意味着信息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然而,我们显然不能将身份证信息泄露的责任全部甩给群众。造成信息泄露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可以确定的是,群众自己并不想泄露信息,更不想惹来诸多后续麻烦。在处理类似事情上,公共服务部门应当承担起更多责任。最基本的便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铁路12306”手机客户端推出“注销账户”功能,有效防止用户权益受到其他可能的损失,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更进一步,当群众遇到身份证信息泄露问题时,公共服务部门不应仅仅限于事后寻求解决办法,这终究是被动服务。针对如何化被动为主动,提前堵住漏洞,防患于未然,应该做更多的工作。例如,鉴于最近“被法人”事件时有发生,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可以暂停提供持他人身份证代为开办公司的服务,以此杜绝不法分子通过不法渠道获取信息牟利的可能。当事件涉及多个部门时,处理起来更为棘手。有时不得不跑来跑去,伤透脑筋,付出代价。不同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各自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尽可能及时、便利地解决群众的这一烦心事儿。三、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居民身份证而尚未领到证件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到证件的,可以根据需要申领临时身份证。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常住户口待定的中国公民,应当申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