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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

2024-05-07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

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在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中还有一个限制条件,即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有执行了一定的刑期之后才能适用假释,因为只有通过一定时间的刑罚执行,才能确切地掌握犯罪分子是否有悔改表现,是否会再危害社会。

(三)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刑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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