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违反限制消费令,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高是为没钱还的被执行人设立的限制高消费措施,欠款金额无限制。法院判决后不履行义务的人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期为二年。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反限制消费令时,便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
首先,限高针对没钱还的被执行人。限高是限制高消费的简称,是指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就可以采取该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其次,欠款没有金额限制,只要是欠钱拒不还款,被人起诉后,不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对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均可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失信被执行人。
一般来说,在法院判决后依然不履行相应的义务,人民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期为二年。
拓展延伸
失信人士限制高消费的法律措施及其执行效果
失信人士限制高消费的法律措施旨在通过限制其高额消费行为,对其进行惩戒和约束,以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和还清债务。这些法律措施通常包括限制购买豪华商品、旅游度假、高档餐饮等高消费行为。执行效果方面,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迫使失信人士面对现实,压缩其消费能力,从而提高其还债的动力。此外,限制高消费也有助于减少失信人士的社会形象损害,促使其认识到失信行为的严重后果,从而更加重视信用意识和法律规范。然而,措施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挑战,如如何确保执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以及如何平衡惩戒与保护个人权益之间的关系等。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行效果,确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结语
通过限制高消费的法律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惩戒和约束,旨在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和还清债务。这些措施限制其购买豪华商品、旅游度假、高档餐饮等高消费行为,有效提高其还债动力,并减少社会形象损害。然而,执行过程中需要平衡惩戒与保护个人权益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确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