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或居住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3、丢失身份证的,应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人口信息复印件
4、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立案时,只需要带一本结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经遗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原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登记机关核对的公章。
5、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6、财产清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财产清单是立案材料中较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处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财产清单中的财产项目收取诉讼费用的。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个事协议离婚,这个需要双方都同意,带上结婚证等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另一种是诉讼,这种一般是在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提起的,需要有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证据。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应当递交哪些材料?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起诉应当递交的材料。
起诉应当递交的材料是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
身份证明当时任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信。涉及到财产分割,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存折等。
一、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离婚不参与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