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户口没土地的人也可以得到征地补偿的人头费。具有本村户口是具有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标志,而具有成员资格的人员可以参与征地补偿款的分割。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领取,无土地但具有成员资格的人员也可以享受补偿。征地补偿机制已经进行了修改,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
法律分析
有户口没土地能不能得到征地补偿的人头费??有户口没土地能不能得到征地补偿的人头费?能得到,具有本村户口是具有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标志。而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有享受相关待遇的权利。同时,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费是归村集体领取的,由集体成员共同分割。所以,无土地但具有成员资格的人员是可以参与征地补偿款的。延展回答: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对于新的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公布实施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列入概算。为防止拖欠征地补偿款,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各地应探索和完善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在市县组织用地报批时,根据征地规模与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补偿费用,由申请用地单位提前缴纳预存征地补偿款;对于城市建设用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预存征地补偿款。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结语
具有本村户口的人员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中的人头费。本村户口是具有本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标志,而成员资格则赋予了享受相关待遇的权利。征地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领取,并由集体成员共同分割。因此,即使没有土地,但具备成员资格的人员也可以参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征地补偿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相关法规,征地补偿标准应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确保补偿费用足额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修订):第四章 治 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包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承包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农村土地的,在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应当包括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责任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一条 国家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