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