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证据法规定,证人证言是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如果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相矛盾,需要综合考虑并进行权衡。但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证据推翻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八条:“证据不足以证明所证明的事实,或者证据自相矛盾,应当考虑全部证据的形成过程、内容、证明力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证人证言不一致或者与其他证据矛盾的,应当进行审慎评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当事人提出的证据,由对方当事人质证或者认可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综上所述,证人证言虽然重要,但不能单独作为证据推翻其他证据。在证据不足以证明所证明的事实,或者证据自相矛盾时,需要综合考虑全部证据的形成过程、内容、证明力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