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安机关应当成立考察和政审组进行;主要包括考察和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在实施考察和政审工作时,公安机关应当成立考察和政审组,每个组由2名以上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民警组成。考察和政审组成员与考察和政审对象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第四条 考核和政审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第五条 考核和政审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省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条 考核和政审工作应当遵循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组织考核与被考核人意见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客观、全面、公正。
第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成立若干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和政审工作。每个工作小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其成员从公安机关内部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