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
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一、购房者将购房合同丢失的处理措施
1、没有做预售登记时丢失购房合同
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购房合同,只需将剩余的购房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
2、做完了预售登记但还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时丢失购房合同
若做完了预售登记但还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购房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购房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时丢失购房合同
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购房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购房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注明与发展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
2、签订购房合同时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
3、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
4、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
5、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在购房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
6、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购房合同的补充合同的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发展商的文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