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安置房离婚后一般由夫妻协议分配。若无法达成书面协议的,则判断该房屋拆迁时的归属,若为一方所有,则安置房也应认定为其个人所有,若为共同所有,则安置房也为共同所有,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安置房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