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房贷未还清离婚协议的书写: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安排。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还有房贷的分割及偿还。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夫妻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正常约定房产分割,贷款归还,以及过户税费即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等到可以过户,或者想出售的时候,需要另一方配合。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