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

2023-10-04 来源:意榕旅游网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担保人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若主合同有效但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则需区分责任: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担保人赔偿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若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则担保人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若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则担保人不承担责任。若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有过错的担保人赔偿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担保人有过错,则应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主合同有效,但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区分不同情况来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一)债权人和担保人都有过错,担保人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无法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没有过错,担保人应承担债务人无法清偿部分的赔偿责任;(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没有过错,担保人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方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而担保人没有过错,则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果担保人有过错,则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无法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