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怀孕期间如果生病了,此时请假的话,是按照病假计算呢?还是按照产假计算呢?这关系到用人单位该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孕妇在此期间的工资。究竟孕妇病假工资怎么算?
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如果是病假,按下面算:
按劳动部《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病假应该给工资的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补充知识:病假工资规定
1、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2、对于事假工资,企业完全可以不支付。
3、职工请事假(含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照发工资的制度。企业根据职工的不同性质而实行不同的制度,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怀孕期间的女职工请病假的,则单位在支付其请假期间工资的时候就按照病假期间的工资计发。此时,需要根据该孕妇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该孕妇的月工资来计算病假工资,最少为本人工资的60%,而最多是本人工资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