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机动车牌照破损应及时去车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否则若按照最新交通道路规则。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故意挡住、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车辆等技术以及行驶证和破损车牌到车管所业务大厅领取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交纳费用就可以补办。最晚三天就可以拿到新车牌。如果本人不能到场,可以签订一份委托书(需要双方签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在力理时需要代协人携带你们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第五十八条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在;
机动车驾驶证;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五十九条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轮式自行机械车;持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第五十七条规定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