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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撤回出资有哪些方式

来源:意榕旅游网

股东撤回出资方式有转让股权,在法定情况下,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股权。法定情形有在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等情况下等。

一、公司可以回购自己公司的股权吗

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公司法减少股份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减少股份的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三、股东可以起诉退股吗?

股东不能起诉退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股份,但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如果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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