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开庭本人可以不去。
可以委托的人包括律师、亲属或者朋友等。如果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事无法按期到庭参加审理,可以提前向仲裁委申请延期开庭,不过需要有正当理由。
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具体如下:
1、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的权利;
2、有申诉、申辩、质询、质证的权利;
3、有请求调解、自行和解、要求裁决的权利;
4、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5、申请人有放弃、变更、撤回仲裁请求的权利;
6、被申请人有承认、反驳申请人仲裁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
一般劳动仲裁只开庭一次。特别复杂或一次未审理清楚的,可以安排多次开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