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条 ”和“ 收条 ”虽一字之差,但二者的法律含义、 举证责任 却相差很大。 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 债务人 向 债权人 出具的债权凭证,既能表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 债权债务 关系,也能表明债发生的原因,出借人若持“借条”起诉,便能证明其对借款人或借用人享有债权,而无须对债发生的原因进行举证。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审查债务人的 身份证 件,要求其当面书写借条并按捺手印。借条应写清楚债务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有条件的,还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有经济实力的 担保人 ;二是最好能约定好利息,写清还款期限;三是借条内容措词要清楚,避免因歧义发生纠纷;四是借条数额最好同时用大小写书写,避免人为添加涂改。 收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物的事实,给付事实可以因买卖行为、赠与行为等发生,也可以取回原来自己的东西,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只是一种“收到款或物”的事实状态书面证明,要确认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债权债务关系,需有其他 证据 加以辅证或对“收条”产生原因进一步分析。 以上就是对收条和 欠条 有什么区别的解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