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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写我的名字离婚有影响吗

2023-10-03 来源:意榕旅游网

婚前自己购买的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也是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前对方购买的房产,然后登记在己方名下,那就属于房屋的赠与,房屋仍然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权利参与分割。

一、离婚后房子会怎么分配

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原则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拥有。若是婚后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得参与分配。

二、诉讼离婚后房产分割是如何进行的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六)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七)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还没交房结婚了属于婚前财产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地产名称方面,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当离婚时,不会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被分割。双方父母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产权登记以何种名义,均按离婚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也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会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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