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条件包括: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未在约定期限内完工且未在催告期限内完工、已完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包括债务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提存标的物、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后,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条件: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拓展延伸
合同终止条件的要点概述
合同终止条件的要点概述是指对于合同终止的条件进行简要总结和概括。在合同中,为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通常会规定一些特定的情况或事件,当这些情况或事件发生时,合同可以被终止。这些条件可能涉及违约行为、不可抗力、协议解除等。合同终止条件的要点包括对各种可能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进行明确规定,以保护各方的权益和合同的执行。通过合同终止条件的概述,可以帮助各方更好地理解合同的终止规定,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结语
合同终止条件的要点概述是对于合同终止的条件进行简要总结和概括。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终止条件,包括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未在约定期限内完工且拒绝修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包括履行完毕、相互抵销、债务人提存标的物、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后,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通过对合同终止条件的要点概述,可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保护各方的权益,避免争议和纠纷的发生,从而顺利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