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这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一、房屋已建成
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即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也就是业主有可能能够拿到房子。
二、房屋未建成
1、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在期房按揭中,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即可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地产登记处申领《房地产证》并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房地产企业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亦不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一、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开发商是否还承担保证责任
在绝大多数的案件中,如果出现购房人无法按时还款,银行会要求购房人偿还全部借款,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法院会支持银行的诉讼请求,判决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购房人追偿。开发商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一般会采取申请拍卖所购房屋的方式,追回代偿款。但是,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形,购房人因其他债务,所购买的房屋会因其他案件被采取查封、拍卖等强制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因抵押权未生效,银行无权就该房产拍卖优先受偿,开发商被判决承担保证责任后,无法实现追偿权。
二、购房合同和商品房预售合同怎么写?
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不是购房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是指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协议。购房合同一般是指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