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屋质量鉴定事项具体有这些:房屋的防水工程(卫生间地面防水等);房屋整体结构的稳定性;房屋墙面和房屋顶部有没有存在漏税或者渗漏的情况以及房屋安全性等各种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