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无生育能力,感情破裂,可提出离婚。离婚诉讼需经调解,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管辖原则为被告住所地,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则由原告住所地管辖。调解应自愿、合法,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促进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审理时当事人应出庭,如特殊情况可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可公开或不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需公开。当事人死亡则终结诉讼。
法律分析
老公没有生育能力该离婚。男方没有生育能力,经过治疗,久治不愈的,而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是可以提出离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诉讼与管辖。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
3、审理与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结语
离婚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男方没有生育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申请。离婚诉讼的流程包括诉讼与管辖、调解、审理与判决等步骤。人民法院将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促进双方达成和解或离婚协议。在审理阶段,当事人应出庭并遵守法院的规定。离婚案件涉及隐私问题,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但判决将会公开宣告。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去世,诉讼将终结。离婚是一项重大决定,需要慎重考虑,确保公正和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