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受什么处罚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醉酒驾驶,所谓的醉酒驾驶就是车辆上面的驾驶人在喝完酒之后,个人的意识完全失去的或者已经部分失去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还继续驾驶机动车,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醉酒的状态下驾驶,则应该要收到相关的法律处罚。
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于醉酒驾驶是有相关的检验标准的,检验的标准主要是根据车辆驾驶人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如果100ml里面的血液有80mg的酒精含量,或者酒精含量大于这个标准,这样子的驾驶就是醉酒驾驶。
如果驾驶员醉酒状态下驾驶汽车,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如何处罚我国的刑法中有相关规定,驾驶人进行醉酒状态下驾驶汽车这种行为是属于犯罪行为,要受到刑事处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驾驶人明明知道自己喝醉了之后开车是违法行为,会导致意外的发生,伤害他人和伤害自己,严重危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明知道会发生这样的结果,驾驶人还忽视法律。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人,一般法律上面是执行吊销其驾照,被吊销驾照之后在五年内不允许重新考取驾照,而且还要依照法律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喝了酒开车的有两种情况,分别是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这两种情况是有区别的。
(1)检验标准是不一样的。
经过检测,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如果100ml的血液里面的酒精含量是是在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的,这样的情况定为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如果100ml里面的血液有80mg的酒精含量,或者酒精含量大于这个标准,这样子的驾驶就是醉酒驾驶。
(2)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处罚方式是不一样的。
对于两种喝了酒开车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罚,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其中第91条规定说到,对于饮酒驾车的情况,驾驶人的驾驶证会被扣六个月,并且会进行1000元以上和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出了两次以上的,暂时人会被拘留十日以下,并且会进行1000元以上和2000以下的罚款,驾驶人的驾照会被吊销。
对于醉酒状态下驾驶汽车的处罚,交警部门要把驾驶人带回固定的执法场所等到其酒醒,当事人的驾驶证要被吊销,并且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吊销驾驶证之后五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
我国的法律还对饮酒之后驾驶公交车或者运营机动车的情况处罚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喝了酒之后驾驶公交车或者驾驶运营机动车上路的,则会被处罚拘留15日,并且进行5000元的罚款,驾驶人的驾驶证也要被吊销,而且五年之内不可以重新考取,就算是重新获得驾驶证之后也不能再开运营机动车。
如果车辆的驾驶人喝醉了酒,但是却只是在车上睡觉是不算醉酒驾驶的,但是如果是喝醉了酒还启动车子然后在上面睡觉也是属于醉酒驾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