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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办理病退是多大年龄,什么病种才能办理

2023-10-04 来源:意榕旅游网

43岁,不能办病退。女年满45岁,男年满50周岁,或者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海拔3000米以上高原工作满十年,或者从事特殊工种满十年的,可以提前退休。因工致残,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四级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领取工伤津贴。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工龄)满15年。

2、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3、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其他

(1)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2)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3)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病退申请,由用人单位于每季度第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病历资料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缴费的,应委托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办理。同时符合病退三个条件的,予以病退。符合条件

(1)、条件

(3)但不符合条件

(2)的参保人员,可以办理退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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