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解散清算程序有: 1、向主管商务部门报送提前解散申请书、企业权力机构关于提前解散企业的决议以及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2、审批机关批准解散的,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依法开始清算。 3、清算结束,办理工商和税务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