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需要偿还本金和合理利息。对于借款合同约定的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率,借款人可以不偿还,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高额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高利贷的高利率是否合法
高利贷的高利率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当事人主张支付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民间高利贷是否合法
民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对高出的部分利息法律不予保护。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既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合法的民间借贷。
也就是说私人放高利贷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虽然明文禁止民间高利贷行为,但是,中国人民银行不具有制定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权力,其所颁布的任何文件均仅仅属于部门规章,而不属于法律与行政法规。这就决定了《通知》不具有作为国家规定的效力,对其的违反充其量只属违规,而谈不上违法。相应地,民间高利贷的行为也只属于违规行为,而不属于违法行为,更谈不上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非法行为。
因此,民间高利贷行为始终被最高人民法院界定为一种民事行为。据此,行为人所应承担的仅仅是高利不受保护的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