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公司开发票的税点一般是9%。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建筑业、不动产发票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代开普通发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对按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按规定应办理一般项目登记的,提供相应项目登记表;
4、建筑劳务、不动产销售合同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内容应包括劳务内容、发生地点、金额、劳务双方等;
5、涉及扣除项目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建筑业项目付款证明》;
7、外来从事建筑业务的,《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8、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9、完税凭证、代扣缴税款凭证或减免税证明;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