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立案标准是:
1、行为人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4、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5、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