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分居需要的证据有:
1、双方签订的夫妻书面分居协议;
2、一方签订的租房合同;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4、双方来往的书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一方所在地区居委会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