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中,对房产的分割如何进行?

2023-10-03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或者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如果一方主张房产归自己所有,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房产是其个人财产。一般来说,夫妻共同居住的住房可由一方购买,也可双方共同购买,购买时的共同财产份额应当影响分割。离婚后如果双方均有子女需要照顾,子女的生活需要考虑是否影响,分割时应当注意照顾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适用个人财产制度。夫妻协议,可以改变财产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离婚时应当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或者依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可以划归一方的,划归一方;(二)可以转让为一方所有的,由一方购买,购买价款,可以抵减另一方应得的分割份额;(三)共同所有且不便划分的,由双方经协商处理,或者拍卖分得价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三条 夫妻离婚,由于子女抚养和教育所必需的财产,可以划归给子女或者随子女抚养;没有子女的,由双方协议处理。离婚协议不涉及子女抚养和教育所必需的财产的,不得成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条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应当是公平合理。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条 实现继承、遗赠或者赠与,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办理权利转让手续。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