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房合同贷款办不下来,购房人可以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无法办理的原因,再针对原因采取降低贷款金额、提供其他担保物、换贷款人等措施。如果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因为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公积金中心还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2、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3、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4、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二、怎样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1、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填写《贷款申请表》,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购房合同、协议书或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文件;
(3)抵押物或质物的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和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4)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做好贷款审查工作,住房政策性贷款评信委员会对借款人资信等级进行评审,确认借款人的贷款担保方式,并在承诺期限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3、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政策性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所需贷款,其中购买售房单位出售的房屋,由代办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