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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伤残 法律问题

2023-10-04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人民警察伤残鉴定标准:

1、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4、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6、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7、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活动受限;

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社会交往受约束。

9、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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