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因公致残可享受伤残抚恤金、医疗补助、就业安置等待遇,享有国家提供的专项服务和优惠政策。
人民警察是国家特殊职业的一员,他们在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工作中,承担着特殊的风险和责任。如果因公受伤或致残,可以享受以下待遇:1. 伤残抚恤金:享受由国家给予的一次性或月度抚恤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优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抗战英雄伤残抚恤条例》等规定执行。2. 医疗补助:可享受由国家提供的特殊医疗补助,包括住院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等,具体标准也根据相关条例和政策规定执行。3. 就业安置: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专项就业安置服务,如指导就业、职业培训、优先推荐就业等。此外,人民警察因公致残还可以享受其他国家提供的专项服务和优惠政策,例如公租房优先配租、交通补贴等。
人民警察因公致残后是否还能保留工作岗位?按照相关规定,人民警察因公致残后,如果不能从事原有工作,应当调整为适合其身体条件的岗位,确保其就业权益。同时,如果不得不转岗或退休,也应当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人民警察因违法、过失或个人原因导致致残,则不享受以上待遇。
人民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他们因公致残后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抚恤金、医疗补助、就业安置等专项服务和优惠政策。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发挥应有的作用,为社会和人民做出更大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抗战英雄伤残抚恤条例》第七条 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由国家给予一次性伤残抚恤金和月度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