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需向户籍所在地提出书面申请,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申请经过核实和公示后,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批准后给予救助待遇,否则书面告知申请人。民政救助政策包括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失能老人救助、残疾人救助、孤儿救助和高领老人救助。
法律分析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申请。市辖区域内户籍地和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在长期居住地申请。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劳动能力状况、经济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人情况等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并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批准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批准名单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不予批准申请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
民政救助政策包括:
1.低保政策。
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政策。
3.医疗救助政策。
4.失能老人救助政策。
5.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救助政策。
6.孤儿救助政策。
7.高领老人救助政策。
拓展延伸
民政救助申请流程及条件解析
民政救助是一种社会救助制度,旨在帮助家庭面临困难的人们解决生活问题。申请民政救助需要经过一定的流程和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等。接下来,民政部门会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家庭困难情况,并评估是否符合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条件,民政部门会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救助措施,如经济援助、医疗救助等。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救助政策和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应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通过申请民政救助,家庭困难问题得以得到解决,为生活带来一定的帮助和改善。
结语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如有困难,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申请。申请人需履行相关手续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政府将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人的劳动能力、经济状况及赡养情况,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批准后,救助供养待遇将于下月开始发放。民政救助政策包括低保、特困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失能老人救助、残疾人救助、孤儿救助和高领老人救助。民政救助旨在帮助家庭面临困难的人们解决生活问题。申请人应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
《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十条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四条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二十八条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二)特困供养人员;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