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更换户主,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本更换户主,需要的手续,要根据下面不同情况而定:一、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由单位或社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二、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1、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2、死亡证明;3、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三、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1、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2、原户主迁出凭证。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1、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2、《房产证》或有效凭证。五、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1、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2、其它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