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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还清欠款(没去法院,私下给的我该怎么办

2023-09-29 来源:意榕旅游网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中,甲方和乙方在法院判决后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部分赔偿款项。双方同意和解协议生效,并放弃进一步纠纷。申请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法律分析

执行和解协议书(范文)申请执行人(下称甲方):张,男,汉族,公司职工,1967年10月23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泰安路号5栋3-2-2.被执行人(下称乙方):李,男,汉族,农民,1986年11月12日生,云南省大理市镇人,住云南省大理市镇村委会村号。???甲方与乙方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大理市人民法院()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共同信守,决不反悔。一、市区人民法院()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乙方赔偿甲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元,诉讼保全费元,合计元。现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元即案结事了,其他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完全同意,并自愿放弃不足部份。????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当场付清,双方不得再为此事发生纠纷。?三、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确认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人民法院终结本案执行程序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张乙方:李2010年02月24日2010年02月24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强制执行后达成和解协议的,由于申请人申请了强制执行,所以会产生申请费用,执行和解申请费用负责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

结语

根据《执行和解协议书》,甲方张先生和乙方李先生就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自愿协商并共同信守。根据法院判决,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乙方已一次性支付给甲方部分款项。双方一致同意,剩余费用由甲方承担。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愿意通过和解解决纠纷,共同维护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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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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