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在;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六条 执法监督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职责情况;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四)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情况;
(六)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情况;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落实情况;
(八)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九)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