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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无能力出资怎么办

2023-09-29 来源:意榕旅游网

股东无能力出资怎么办:1、经公司催告,股东在合理期限内未缴纳出资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取消未缴纳出资的股东的资格;2、其他股东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可以要求未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3、通过股东大会或者公司章程,合理限制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购买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权利。

一、公司股东权利包括哪些

1、身份证明

股东可要求公司将其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还需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股份公司向股东签发股票作为凭证。

2、收益权

股东作为投资人,目的就是获得收益。股东应按照其出资的比例或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权红利或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是指除去运营成本、缴纳各种税费,并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依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公司的盈余,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3、表决权

公司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东会决议有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的议事程序及表决方式,除《公司法》规定的除外,公司章程也可自行约定。

4、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5、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他人转让股权,经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公司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另,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经济法中股东有什么权利

(一)股东权利的概述

股东权利可以分为参与管理权和资产收益权,具体体现为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转让出资额或者股份的权利、知情权、建议和质询权、新股优先认购权、股利分配请求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自行召集的权利、临时提案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申请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等

(二)股东知情权

1.查阅范围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还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的程序

(1)查阅股东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2)公司可以依法拒绝查阅,但应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3)公司拒绝提供查阅时,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增资优先认缴权

1.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于股东以外的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作出决议。

(四)股利分配请求权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2.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公司章程规定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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