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财务清算被欠债务依照规定,由公司的清算组在特定日期内通知债权人,然后债权人在规定日期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在申报的时候,要说明债务的相关事项,并且提供证明材料。如果企业宣告破产,债务则由破产财产偿还,没有财产的,债务不再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